长沙自动门总体设计原则:
1)自动门的结构形式必须为使用功能及安装目的服务。总体布置设计应当适应于功能表达,不论在整体上或局部上,都不应采用不利于实现功能目标的布局方案。自动门作为一种装置是不能单独存在的,所以在设计时,门体选型、结构设计都要根据主建筑的形式、风格、使用单位性质及条件等来确定。
2)整体与局部必须风格统一。即门体的结构型式与主建筑的风格、门柱、门庭及围墙结构型式必须风格统一。总体设计应使门体自身整体结构型式与门体局部造型、结构应比例协调、匀称和谐。结构设计应层次清楚,总体结构和所有部件的布置应力求实现清溪的布局。